04/21 默想羅馬12章 (7)

【主題】
《羅馬書》第十二章 ── 活出聖潔和愛的生活(七)

【真理問答】

總結《羅馬書》第十二章奉獻的意義是什麼呢?

答:

  1. 1.  奉獻的資格 ── 「弟兄」,是重生得救的人。
  2. 2.  奉獻的原因 ── 「神的慈悲」,慈悲原文是多數字,即神諸般的慈悲(參林後五14)。
  3. 3.  奉獻的決定 ── 是自由的 ── 「勸」,出於自動,不出於勉強。奉獻不是專門的道理,乃是每個得救的人都該走上的,是「弟兄們」,不是某一位或幾位弟兄。
  4. 4.  奉獻的物品 ── 「將身體獻上」,身體是指心靈和身體的全人說的。
  5. 5.  奉獻的目的 ── 「當作活祭」,「獻」意思是祭牲栓在祭壇的角上,使牠立於祭壇旁而等待奉獻;我們奉獻不是把自己當作僕人,乃是當作祭牲。不過舊約的祭牲是獻上為死,而我們獻上是為生,是為主活著。自然奉獻的人也隨時準備為主死,正如栓在壇角上的祭牲一樣。
  6. 6.  奉獻的利益 ──
    1. (1) 是聖潔的:經過奉獻就是專屬神的東西了,稱之為聖物;因為是聖物就不再作俗用。
    2. (2) 神所喜悅的:神救贖的目的是要人奉獻。
    3. (3) 得以事奉神:奉獻的本身是事奉,同時也是事奉的開始,人沒有奉獻就沒有事奉,「事奉」是祭司的工作,「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原文是:「你們合理的事奉」。
  7. 7.  奉獻後的留心 ── 不要隨從潮流被世俗所化,「效法」就是與之同形同化。
  8. 8.  奉獻後的追求 ── 「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變化」是變易形像。奉獻的人,不但不當被世俗同化,連保持原樣也不該,要被神所變化。到底怎麼變化呢?不是從外面著手,是從裡面開始的;心意更新了,外面也就變化了。可是心意怎麼更新呢?這新人是在知識上漸漸更新的(西三10)。這知識就是對神旨意的領會,「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察驗」可譯試驗或經驗,我們對神的旨意必須十分留心,免得有人意夾雜在內。

【反思】

  1. 1.  在奉獻之後,你的人生有什麼改變?特別是在心思的意念上有何改變?
  2. 2.  你與肢體間的關係如何?在教會中,你如何善用神所賜給你的恩賜?
  3. 3.  分享你的經歷 ── 「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和「以善勝惡」(羅十二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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