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路十一29~54)

【讀經】路十一29~54

【主題】活在光中

【提要】

 本章下半段記載了主的教導,可分為三段:

  1. 1.  認識神蹟(29~32節) ── 這世代惟一需要的神蹟就是死而復活的人子!我們是喜歡看神蹟,還是肯來聽神的話而悔改呢?
  2. 2.  點燈的比喻(33~36節) ── 保持心眼純正,一生的道路必全然光明!我們是否讓神的話,燃亮心裡的光呢?
  3. 3.  述說六禍(37~54節) ── 保持內心清潔,否則可能六禍臨頭!我們是否價值觀顛倒,只注重瑣碎的事,卻忽略裡面的潔淨呢?

【鑰節】
「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路十一34)

【鑰點】
 本段點燈的比喻是借用肉眼和身體的關係,來說明心眼和生命的關係。「瞭亮」 ── 此字指「單純」,「專一」,「專注」,「健全」;也可以用來指「真誠」、「純潔」或「慷慨」。我們的全人是否能明亮,屬靈的竅是否能開啟,完全取決於我們的心是否單純地注視於神自己,是否專一地只思念天上事。我們屬靈的眼睛若瞭亮,聖靈就能照亮我們一切的道路。主自己是我們的光,祂願意光照我們是肯定的。然而為什麼我們常常覺得沒有光,不明白聖經,不認識神的旨意呢?恐怕因為我們的心被許多人事物所蒙蔽,心偏離了主,因而屬靈的眼睛出了毛病。所以,我們要常常調整我們的心轉向祂(林後三16),保持心眼的明亮,如此裡面必然滿有生命的光,全人也就沐浴在神聖的光中(詩卅六9)。

【默想】
 人的問題是看外表,神的眼目察驗內心。親愛的,你裡頭是否仍光明?你是否讓神的話,燃亮心裡的光呢?

【禱告】
 主啊!我們把我們內心交給你管理,求你點亮我們裡頭的光。阿們!

【活在生命光中】
 從前有一個人到外國觀光,回國前想要買件東西送給他的太太,在百貨公司中,找到一個叫「珍珠火柴」的圓形東西,店員解釋說,這東西在晚上電燈熄後,便會發出五彩的光輝,這人便花很多的錢把它買了過來。回國之後,當夜便把那禮物送給他的太太。但熄燈後,這東西仍舊毫無動靜,沒有光彩放射;後來仔細的看,發現有一則說明寫著:「日間晒太陽,夜間才會發光。」次日,他把這東西放在陽光底下晒了一天,果然那東西在晚上便亮了,光輝燦爛,五色繽紛。原來這「珍珠火柴」要在日間與太陽光接觸,晚上才會發光。這事教訓我們,我們應當常常與主親近,然後才能發光(林後四18)。

4/19舊約默想小品4/21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