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7 默想羅馬12章 (3)

【主題】
《羅馬書》第十二章 ── 活出聖潔和愛的生活(三)

【真理問答】

一、羅十二1「獻上」原文是什麼意思?這字與羅六6有什麼不同?

答:「獻上」在希臘原文是 parastesai,意是「站在一旁」。六章16節的奉獻的目的和結果是分別為聖歸於神,表示在神這一邊,將肢體當作義的器具獻給神;故是叫自己得益處,叫自己結成聖的果子。十二章1節的奉獻的目的和結果是事奉,表示站在神一旁,準備在在教會中服侍、伺候;故是叫神得益處,叫神的旨意得著成功。在此,保羅強調所「獻上」的並非外物,而是我們的身體(代表我們全人的所有)。

二、羅十二1「將身體獻上」有什麼意義?

答:

  1. 1.  「將身體獻上」是因神的恩慈(指神的恩慈和憐憫)而來。只有認識神的恩慈,而又全心愛神的人,他對神的回應是「將身體獻上」。故加爾文(John Calvin)說得好,「當人完全領會神的恩慈,以及自覺對神恩慈的欠缺時,人才能感覺獻身的重要或需要。」
  2. 2.  「將身體獻上」是一種奉獻委身的行動,就是獻上全人。全人不僅包括我們的所是:靈、魂(又包括心思、情感和意志)和身體,全人還包括我們的所有:時間、金錢和才幹等。教會歷史中沒有一個多得神恩典的人,不是先將自己透徹奉獻的。凡得神進一步恩典的人,都是先把自己所有、所能、所是的都獻上。故肯培士(Thomas'a Kempis) 說得好,「每一天我們都應該重新立定志向、激發熱忱;讓每一天都如同奉獻歸主的第一天。」
  3. 3.  「將身體獻上」是把自己當作活祭,乃是為主生活,並為主作工。只有這樣「獻上」的人才能事奉,事奉乃是奉獻的結果:
    1. (1) 這樣的事奉是聖潔的,就是分別為聖的。
    2. (2) 這樣的事奉是神所喜悅,乃是蒙神悅納的。
    3. (3) 這樣的事奉也是理所當然的,是合理的,乃是以這樣的生活事奉神。

     早期教父屈梭多模(Chrysostom)說:「如何讓身體成為活祭呢?眼不睹惡事,這便是活祭;嘴不出穢言,這便是活祭;手不作非法之事,這便是活祭。」

三、羅十二2「變化」原文是什麼意思?

答:「變化」這辭在希臘原文 metamorphoo 是二部合成的一字,前者 meta 意在……之後,後者 morphoo 意形成、組成。「變化」一字在新約中出現三處,二處記載主耶穌在山上變化面貌的情形(太十七,可九2),是指外在的形體改變。這是指我們內在的改變;又因為本字在此是現在被動式,這是指繼續不斷的蛻變過程。這啟示我們在經歷神完全的救恩上,因有了蒙恩得救的新生命,藉著我們心思想上的「更新」(希臘原文 anakainosis),經歷裡面的人在素質上的改變,最終「變化」成主的形像(林後三18)。

四、羅十二11「要靈裡火熱」有什麼意義?

答:神的火在我們裡面一經點燃,叫我們有火熱(希臘原文 zeo,意沸騰、煮)的靈來過正常的教會(身體)生活,使我們待人接物滿有熱力。

【金句】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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