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7 默想羅馬10章 (5)

【主題】
第十章 ── 以色列人失去救恩的原因(五)

【真理問答】

本章保羅共引用了那些處的舊約聖經?他如何引用和應用舊約來解釋其論述?

 答:保羅共引用了十二處的舊約聖經,強調以下九個真理:

  1. 1.  人不可能遵守律法(第5節 = 利十八5)
  2. 2.  基督對相信的人而言,是相近、易得的(第6~8節 = 申三十12及下)
  3. 3.  一切相信的人都必得救的應許(第11節 = 賽二八16,第13節 = 珥二32)
  4. 4.  福音榮耀的必要性(第15節 = 賽五二7)
  5. 5.  以色列人悖逆不信(第16節 = 賽五三1)
  6. 6.  福音的普世性(第18節 = 詩十九4)
  7. 7.  到處都有傳福音的的聲音和言語(第19節 = 申三二21)
  8. 8.  神主動施恩(第20節 = 賽六五1)
  9. 9.  神這位傅道者堅忍的悲傷(第21節 = 賽六五2)

 保羅所強調的不止是聖經的權柄,還有新舊兩約啟示基督的基本聯繫。

羅十 舊約 解釋
5節 利18:5 這節經文並非永生的應許,而是人若想要不受律法的咒詛而能存活的話,便須完全遵行律法的要求,藉以取得律法的義。但這是不可能達成的事,因為人不可能遵守全律法(三19~20),只要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二10),所以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二16)。
6節 申30:12 摩西在申命記三十章11~14節講到的是神的律法,目的是警告以色列人,他們不能找藉口說他們不知道神的律法。因為律法並不是隱藏的、遙遠的或不可及的。人不用要到天上或遠涉重洋去尋找律法。律法就近在咫尺,正待人去遵守。保羅引用舊約這段經文,將「基督」取代了神的律法。基督已經道成肉身,來到世間了!人沒有藉口說不認識祂,人若藉著信心來回應基督,就可以得救。
7節 申30:13 當保羅引用《申命記》三十章13節時,他將「誰替我們過海」改「為誰要下到陰間去」。他的意思是,福音並沒有要求人要下到墳墓裡去,領基督從死人中上來。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因為基督已經從死人中復活了。注意由6節至本節描述有關基督的道成肉身和復活兩個教訓,是猶太人最難接受的。然而,如果猶太人要得拯救,就必須接受這兩個基督救贖的工作。
8節 申30:14 保羅再引用《申命記》三十章14節,說明福音是不遠的、易近的、可明瞭的和易得的;且可以用日常說話來表達(在你口裡);又是容易明白領受的(在你心裡)。這正是保羅並其他使徒所傳、憑信心得拯救的好消息。
11節 賽28:16 保羅在這裡引用《以賽亞書》十八章16節,強調凡信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這節經文一定要上下文連著讀。因我們信了主,公開承認蒙恩得救,祂必會負起全責,必叫我們不至於於羞愧。
13節 珥2:32 這裡引用《約珥書》二章32節,印證福音是給全人類的。至於得救之途,沒有人能找到比這句更簡要的話: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主名即主自己。
15節 賽52:7 先知以賽亞的這句話被廣泛地視為對彌賽亞時代的預言。以賽亞所寫的,是彌賽亞的腳蹤是何等的佳美。在本節,保羅將「他」變成了「他們」。二千多年前,衪以佳美的腳蹤到來。現在,我們有特權和責任,以佳美的腳蹤,向人傳福音,
16節 賽53:1 儘管先知以賽亞宣告了恢復以色列的好消息並有彌賽亞來臨並施行拯救的應許,大部分以色列人的還是沒有相信。保羅引用這節經文是印證他們對福音的反應,大多是悖逆不信的。但保羅加上了「主啊」。
18節 詩18:4 《詩篇》十九篇4節的這句子,描述太陽、月亮、眾星,一同見證神的榮耀。但保羅引用這句子說明,在他寫《羅馬書》的時候,已經有許多人聽到福音了,就像每一個人都聽到大自然的證明一樣,所以人沒有藉口說他們沒有機會聽到福音。
19節 申32:21 保羅引用摩西的話語,引用神早已警告以色列人衪會用外邦人來惹動以色列人的憤恨,並用那無知和拜偶像的民來觸動以色列人的怒氣,而使以色列人更加渴望回歸於神,接受彌賽亞並經歷神的祝福。
20節 賽65:1 本節是對《申命記》三十二章21節的支援,所強調的是外邦人歸向神的事實。以賽亞指出,那些沒有真正尋找耶和華的外邦人,卻遇見衪;那些沒有尋求衪的外邦人,衪卻向他們顯現。
21節 賽65:2 保羅將這節經文照舊應用到當下的以色列人身上。以賽亞描神終日站著,伸手招呼以色列人,只是他們不肯順從,頑梗地拒絕了。這話的含意是說,以色列人遭棄絕,責任不在神,乃在他們自己身上。
  • 羅十5 → 利十八5
    這節經文並非永生的應許,而是人若想要不受律法的咒詛而能存活的話,便須完全遵行律法的要求,藉以取得律法的義。但這是不可能達成的事,因為人不可能遵守全律法(三19~20),只要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二10),所以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二16)。

  • 羅十6 → 申三十12
    摩西在申命記三十章11~14節講到的是神的律法,目的是警告以色列人,他們不能找藉口說他們不知道神的律法。因為律法並不是隱藏的、遙遠的或不可及的。人不用要到天上或遠涉重洋去尋找律法。律法就近在咫尺,正待人去遵守。保羅引用舊約這段經文,將「基督」取代了神的律法。基督已經道成肉身,來到世間了!人沒有藉口說不認識祂,人若藉著信心來回應基督,就可以得救。

  • 羅十7 → 申三十13
    當保羅引用《申命記》三十章13節時,他將「誰替我們過海」改「為誰要下到陰間去」。他的意思是,福音並沒有要求人要下到墳墓裡去,領基督從死人中上來。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因為基督已經從死人中復活了。注意由6節至本節描述有關基督的道成肉身和復活兩個教訓,是猶太人最難接受的。然而,如果猶太人要得拯救,就必須接受這兩個基督救贖的工作。

  • 羅十8 → 申三十14
    保羅再引用《申命記》三十章14節,說明福音是不遠的、易近的、可明瞭的和易得的;且可以用日常說話來表達(在你口裡);又是容易明白領受的(在你心裡)。這正是保羅並其他使徒所傳、憑信心得拯救的好消息。

  • 羅十11 → 賽二八16
    保羅在這裡引用《以賽亞書》十八章16節,強調凡信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這節經文一定要上下文連著讀。因我們信了主,公開承認蒙恩得救,祂必會負起全責,必叫我們不至於於羞愧。

  • 羅十13 → 珥二32
    這裡引用《約珥書》二章32節,印證福音是給全人類的。至於得救之途,沒有人能找到比這句更簡要的話: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主名即主自己。

  • 羅十15 → 賽五二7
    先知以賽亞的這句話被廣泛地視為對彌賽亞時代的預言。以賽亞所寫的,是彌賽亞的腳蹤是何等的佳美。在本節,保羅將「他」變成了「他們」。二千多年前,衪以佳美的腳蹤到來。現在,我們有特權和責任,以佳美的腳蹤,向人傳福音,

  • 羅十16 → 賽五三1
    儘管先知以賽亞宣告了恢復以色列的好消息並有彌賽亞來臨並施行拯救的應許,大部分以色列人的還是沒有相信。保羅引用這節經文是印證他們對福音的反應,大多是悖逆不信的。但保羅加上了「主啊」。

  • 羅十18 → 詩十八4
    《詩篇》十九篇4節的這句子,描述太陽、月亮、眾星,一同見證神的榮耀。但保羅引用這句子說明,在他寫《羅馬書》的時候,已經有許多人聽到福音了,就像每一個人都聽到大自然的證明一樣,所以人沒有藉口說他們沒有機會聽到福音。

  • 羅十19 → 申三二21
    保羅引用摩西的話語,引用神早已警告以色列人衪會用外邦人來惹動以色列人的憤恨,並用那無知和拜偶像的民來觸動以色列人的怒氣,而使以色列人更加渴望回歸於神,接受彌賽亞並經歷神的祝福。

  • 羅十20 → 賽六五1
    本節是對《申命記》三十二章21節的支援,所強調的是外邦人歸向神的事實。以賽亞指出,那些沒有真正尋找耶和華的外邦人,卻遇見衪;那些沒有尋求衪的外邦人,衪卻向他們顯現。

  • 羅十21 → 賽六五2
    保羅將這節經文照舊應用到當下的以色列人身上。以賽亞描神終日站著,伸手招呼以色列人,只是他們不肯順從,頑梗地拒絕了。這話的含意是說,以色列人遭棄絕,責任不在神,乃在他們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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