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可十1~27)

【讀經】可十1~27

【主題】承受神國與進神的國

【提要】
 本章上半段記載了四件事:

  1. 1.  婚姻(1~12節)
  2. 2.  小孩子(13~16節)
  3. 3.  跟從主(17~22節)
  4. 4.  錢財與進神的國(23~27節)

 在這段經文,我們看見衡量生活的四種標準:

  1. 1.  與配偶的關係(1~12節) ── 合二為一。婚姻由神配合,故不可分開!
  2. 2.  與父神的關係(13~16節) ── 回轉像小孩。我們此刻單純、渴慕、清心嗎?
  3. 3.  與主的關係(17~22節) ── 變賣所有,來跟從主。今日我們是否願意為祂撇所有嗎?
  4. 4.  與神國的關係(23~27節) ── 駱駝穿過針眼。比財主進神國還容易;但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

【鑰節】
「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可十21)

【鑰點】
 馬可生動地描述了少年官的事。首先他是「跑」著來的,接著他「跪」在主面前,他甚至用一個極不尋常的稱謂「良善的夫子」來稱呼主耶穌,他急切地想知道自己當作什麼才以承受永生?對此主告訴他既然稱呼祂是良善的,就必定要相信倚靠承認祂是神。講了那些話以後,主就對他提出六條關於人際關係的誡命。這個人很有自信的聲稱:「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什麼呢?」他果然愛人如己嗎?當主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 ── 變賣所有的來跟從主時,他面對龐大的財富,他的臉色變了,就憂憂愁愁地走了。

 這個少年人因為不肯放棄那短暫有限的物,因而失去了永恆喜樂的生命,憂憂愁愁地痛苦過一生。然而,這個故事並不是告訴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要過窮乏的生活,而有錢財的人不可能進神的國。神能拯救所有的人,祂凡事都能,但祂所看重的是,我們是否把祂放在生命中的首位,是否愛主過於愛錢財,因為錢財應是我們的僕人,而不是我們的主人。

【默想】
 主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在我的生命中,是否也缺少一件?有什麼障礙(任何人、事、物在我心中的份量超過神的使我不能夠把生命交給基督呢?

【禱告】
 親愛的主,求你更深的得著我們,使我們將一切全獻給你,一生跟從你,為你而活。阿們!

【完全奉獻的人】

 當富豪波頓家族的威廉波頓(William Whiting Borden)到中國去作宣教士時,許多朋友認為他愚蠢,他們說,他「浪費了他的一生」,想使幾個異教徒歸信基督。他出去沒有好久,便染了一種東方人的疾病死了。他們在他的病榻旁邊找到一張字條,是他臨死時寫的。字條說:「毫不保留,毫不退卻,毫不懊悔。」威廉波頓在他短短幾年的犧牲服事中所找到的快樂,比大多數人畢生所得到的還多。

 我們問一個人給了多少;基督問一個人為自己保留了多少。 ── 慕安得烈

3/14舊約下午茶人物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