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默想 02/19

【主題】
《羅馬書》第六章 ── 與基督聯合,以至於成聖(二)

【真理問答】

本章應用?

答:

  1. 1.  我們與基督同死、同活的結果,乃是我們向罪死,而向神活(羅六11):
    1. (1) 「向罪死了」 ── 感謝神!我們不能為罪而死,但基督為我們的罪而死(He died once for all to sin);並我們已經與基督同死,所以我們在基督裡「向罪死了」,就是從罪中得釋放,而罪不再作我們的主人!
    2. (2) 「向神活著」 ── 感謝神!我們也不能靠自己而活,但基督從死裡復活,是向神永遠活著(He lives foreverto God);而我們已經與基督同活,所以我們在基督裡「向神活著」,就是為神而活,而甘心作祂愛的奴僕!
  2. 2.  「將自己獻給神」(羅六13) ── 「獻」(希臘原文 paristanete,意放在旁邊,旁邊站著)。「獻給神」就是我們站在神這一邊向神說「是」,而向撒但說「不」。「獻給神」以後,我們的主人更換了。換句話說,我們生命的主權移交了。從今以後,我們自己不再作主,而讓神來作主;不再為自己活,而讓基督來替我們活。這樣奉獻的結局,就是「以至於成聖;……就有成聖的果子。」(19,22節)

     親愛的,你能否說:「為我自己什麼都不要,我要一切都為著神」?你是否否將自己的生命、理想、意志、工作、寶貴的關係,都毫無保留的獻給神?

  3. 3.  「作了神的奴僕」(羅六22) ── 我們的身分是神的兒女,也是神的奴僕。我們得救的人乃是神用重價買來的奴僕。神不光是我們的神,也是我們的主人。因此,在實際生活中,我們必須不斷提醒自己的身分,而幫助我們活出一個合神心意的生活,並服事這位榮耀的神。

    親愛的,你是否經常問自己:

    1. (1) 難道我不「知道」自已已經與基督同死嗎?
    2. (2) 難道我不「相信」自已已經與基督同活嗎?
    3. (3) 難道我沒有「計算」自己向罪死,並向神活嗎?
    4. (4) 難道我不曉得自己已經「獻」給神,而作義的奴僕嗎?
    5. (5) 難道我不曉得自己已經委身「順服」神了嗎?
    6. (6) 難道我不曉得自己的身分嗎?

【金句】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羅六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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