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傳福音是我們的責任

〔靈修小品〕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一16)

 慕迪決定每天至少向一個人傳福音,有一天事忙,到解衣睡眠時,才想起這一天還未向人傳福音。慕迪重新穿上衣服,上街找到一個深夜靠在電線桿上的人,他走近這人向他傳福音。那人怒氣沖沖地打了他一拳,罵他說:「管你自己的事(Mind your own business)。」慕迪答道:「你是否得救正是我的事。」

 我們也當看向世人傳福音乃是神要我們作的事。因為委身傳福音是基督徒無可迴避的責任。

【默想】
 保羅以福音為榮,因傳福音是他的權利。神的福音在猶太人是絆腳石,在希臘人是愚拙的,在羅馬人是不切實際的。因此,保羅為著傳福音,到處被人鄙視、譏誚,但他卻不以福音為恥。因為他知道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拯救一切相信的人。

 哦!親愛的,為主傳福音,叫人因信稱義,脫離罪的權勢,乃是一生最榮耀的事!所以,求主讓我們隨時準備好,借著福音的能力叫人的心溶化,而因信得救。

【金句】
 抵擋、恥笑或冷淡不應成為我們拒絕或不主動傳福音的藉口──福音是使人歸回到神面前並避免由罪而來的懲罰的唯一道路。親愛的,你以福音為恥嗎?── 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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