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靈修小品|傳福音是我們的責任

〔靈修小品〕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一16)

【你是否得救,正是我的事】

 慕迪決定每天至少向一個人傳福音,有一天事忙,到解衣睡眠時,才想起這一天還未向人傳福音。慕迪重新穿上衣服,上街找到一個深夜靠在電線桿上的人,他走近這人向他傳福音。那人怒氣沖沖地打了他一拳,罵他說:「管你自己的事(Mind your own business)。」慕迪答道:「你是否得救正是我的事。」

 親愛的,我們也當看向世人傳福音乃是神要我們作的事。因為委身傳福音是基督徒無可迴避的責任。

【接受劃火柴的任務】

 有人講了一個故事:一條船在大洋海上遇險沉沒,有一群乘坐一隻小艇脫險,但在洶湧的波濤的海上飄了幾天。在一個夜晚,他們遠遠看見一條船上的桅桿上有發光,漸漸移近他們,他們發出歡呼的聲音,以為得救在望了。但是在這漆黑的夜晚,怎能叫那船知道,他們正在等待拯救呢?他們有一盞燈,可以是只有一根火柴,而且這根火柴還有一點濕。其中有一個人接受劃火柴的任務。他拿著火柴,站在眾人中間,恐懼戰兢,因為這一群人的命運,全在於他的劃火柴,將燈點亮,以作信號。他禱告神之後,才把火柴一劃,頃刻之間火花發出。他很緊張的用手掌遮蓋,打開油燈的門,把火點在蠟燭上,即刻關上燈的門。那船守望的人,看見他們的燈光,即去報告船長。船長命令停船,於是他們都獲救了。

 親愛的,願我們都像這一個接受劃火柴任務的人。許多人靈魂的得救,全在於我們劃火柴,將燈點亮。在此我們只容成功,不許失敗。

【默想】
 今天經文告訴我們,保羅以福音為榮,因傳福音是他的權利。神的福音在猶太人是絆腳石,在希臘人是愚拙的,在羅馬人是不切實際的。因此,保羅為著傳福音,到處被人鄙視、譏誚,但他卻不以福音為恥。因為他知道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拯救一切相信的人。

 哦!親愛的,為主傳福音,叫人因信稱義,脫離罪的權勢,乃是一生最榮耀的事!所以,求主讓我們隨時準備好,藉著福音的能力叫人的心溶化,而因信得救。

【金句】
 抵擋、恥笑或冷淡不應成為我們拒絕或不主動傳福音的藉口 ── 福音是使人歸回到神面前並避免由罪而來的懲罰的唯一道路。親愛的,你以福音為恥嗎? ── 莫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