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3 靈修小品|傳福音的榜樣

〔靈修小品〕

「因為從頭一天直到如今,你們是同心合意的興旺福音。」(腓一5)

【七年才得一人】
 凱勒(Carey)在印度七年之後,才為一人施浸。耶德生(Judson)在緬甸亦經過七年,才得一人信主。馬禮遜在中國亦勤苦作工七年,才得第一個華人歸主。慕法(Moffatt)在非洲亦等到七年之後才見神的明顯作為。所以傳福音,務要堅固,不可搖動。

【一次過一次還是去請】
 從前在美國,有一個人,抽煙、喝酒、賭錢、罵人,無所不為。因此,把家弄得不像樣子。但他有個小女兒,名叫愛美,只有七歲,每個主日都去聚會。有一次,她聽安德列帶領彼得去見主耶穌的故事,很受感動,定意要把父親帶到主的面前。她常勸她父親,當信主耶穌。起先父親一概不聽,置之不理。但她並不灰心,每逢主日吃完早餐,她必到父親跟前,請父親同去聚會。雖然一次過一次父親都未答應,但她一次過一次還是去請。有一個主日,父親對她說:「你每主日都請我和你同去聚會,我沒有答應過一次,今天我要和你同去。」女兒聽見這話,喜出望外,趕快替她父親去拿衣裳、帽子。他們就一同去了。就在那天他聽到耶穌受死是為罪人,大受感動,禱告接受了主,心裡充滿了喜樂。從那時起,愛美在家裡常教她的父親識字,慢慢聖經也能讀了。後來,他在美國成了一個傳道很有力量的人。

【盲人點燈】
 有一盲人,坐在街旁,常於身邊點一盞燈。有人問他:「你既不能看見,白日黑夜,有燈無燈,於你並無分別,而你為何還要點燈?。盲人答說:「我怕沒有燈,人看不見,我會成為他們的絆腳石!」我們是基督徒,若不發光,別人會說:基督徒也不過如此,何必信主耶穌呢?這樣,我們就成了別人的絆腳石了。

【默想】
 今天經文告訴我們,教會最美麗的光景,莫過於為著傳揚福音,聖徒們之間彼此「同心合意」

【金句】
 對我而言,傳福音的事工是任何一位蒙召的人所能獲得的至高、偉大及最榮耀的呼召。── 鍾馬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