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2 靈修小品|那人就是我的弟弟

〔靈修小品〕

「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林前九16)

 某次大風浪,一船觸礁,將要沈沒,發出緊急求救電報。果真有一隻救生船從最近的海岸駛來拯救。救了一批人上岸,又回來救了一批。

 一連數次,僅差一人尚未獲救。眾人商議,不如算了,為何因他一人,冒此巨險。

 有一青年人,名叫約翰,不顧眾議,要去救那最後一人。

 他的母親流淚勸他:「你不要去。你的父親早死,你的弟弟威廉,已經不見數年,毫無消息。我心何等傷痛。現今你是我惟一的安慰和倚靠。若你因這一人,冒險出去,萬一遭不測,我將何以為生?」

 無奈約翰十分堅決,卒駕救生船去救。岸上的人提心吊膽,等他回來。

 過了許久,他們看見他回來了,大聲問說:「那人得救沒有?」

 他回答:「那人得救了。請轉告我的母親,那人就是我的弟弟威廉。」

有首詩歌這樣寫著:

我豈可去雙手空空?
 豈可如此見主面?
從無一日為主作工,
 未有擄物獻主前。

(副歌)
我豈可以空手見主?
 豈可雙手空空去?
未領一人來歸基督!
 豈可如此空空去?

我豈可去雙手空空?豈可如此見主面?
從無一日為主作工,未有擄物獻主前。

(副歌)
我豈可以空手見主?豈可雙手空空去?
未領一人來歸基督!豈可如此空空去?

 親愛的,在你得救之後,帶領多少人信主呢?有沒有帶領全家歸主呢?

【默想】
 今天經文告訴我們,保羅傳福音是受主的託付,所以不得不傳。如果他不忠於自己的職責,就會誤了別人又害了自己,真是有禍了。因此,我們傳福音無論心情好不好,環境可作不可作,不論得時不得時,乃是非傳不可,因為救人靈魂的責任已經託付了我們。

【金句】
 主啊!我願意獻上自己,走遍天涯海角,為你去救那沉淪的生命,失喪的靈魂。 ── 戚伯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