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2 靈修小品|永不失去自己的價值
〔靈修小品〕

「或是一個婦人,有十塊錢,若失落一塊,豈不點上燈,打掃屋子,細細的找,直到找著麼?找著了,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落的那塊錢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罷。』」(路十五8~9)
在200人的教室裡,一位知名的教授舉著20美元的鈔票,問:「誰想要這張20美元的鈔票?」
所有的學生都舉手,說:「我想要。」
教授說:「我將把這20美元贈予你們中的一個,但首先,讓我這樣做。」
他開始弄皺那張20美元的鈔票。他問:「現在誰想要它?」
所有的學生都仍然舉手,說:「我想要。」
教授回答:「好吧,如果我這樣做怎麼辦?」然後他把它掉在了地上,開始用鞋子將其研磨到地板上。他撿起它,那張20美元的鈔票現在又皺又髒。他問:「現在,還有誰想要?」
所有學生的雙手都仍然懸在空中,說:「我想要。」
教授說:「親愛的同學們,我們所有人都學到了非常寶貴的一課。不管我對這筆錢做了什麼。你仍然想要它。因為它永遠不會失去它的價值。它仍然值20美元。雖然在我們的生活中,很多時候,我們所做出的決定和遇到的情況使我們陷入困境,並陷入困境。我們可能會覺得自己一文不值。但是無論發生了什麼或將要發生的事情,你都不會失去自己的價值。永遠不要忘記這一點。」
【默想】
今天經文告訴我們,婦人雖只失落了一塊錢,卻盡力去尋找直到找到,並且為失落的錢尋回而歡喜。這比喻表明了人在神心中的價值,都是很珍貴的。當人被罪捆綁 而迷失在黑暗裡,人生的價值與意義便變為無用及虛空。因此從亞當失落時,神就開始找人,一直找到今天,祂仍然沒有放棄尋找人。
親愛的,人的價值是根據人是不是在神的手中,而不是根據自己的成就或別人的肯定。錢在主人手中才有使用價值,而我們只有活在聖靈的主權之下,人生才有價值和意義。
【金句】
感謝神!我們的失敗、罪惡、軟弱、虧欠,並未把神愛我們的心沖淡了。回頭吧!祂正以展開的雙手等你回來重投祂懷抱。 ── 邁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