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靈修小品|瑪麗・瓊斯和她的聖經

〔靈修小品〕

「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終日不住的思想。」(詩一一九97)

 今天世界大部份地方,想得到一本聖經是非常容易的,因為到處都有賣,甚至許多宣道機構更免費贈送,如基甸會、佩帶聖經會及許多教會。有的人且擁有兩三本。

 可是在十九世紀初,卻不是這樣方便。英國產煤盛地威爾斯,有一個年輕女孩子名叫瑪麗·瓊斯(Mary Jones,1784—1866),她一直很渴慕擁有一本屬於自己的聖經。但因家裡很窮,她開始到各地做各種臨時工,一方面省吃節用,經過五年之久,終於積蓄了二十先令,正好是當時一本聖經的價錢。但是她所住的地方卻沒有賣聖經的。瑪麗毫不灰心,跋涉二十五哩到另一鄉村,因她聽說那邊的牧師多了一本聖經。查理斯牧師對她那種渴慕真理、堅決意志的表現,深受感動,遂將一本聖經贈送給她。

 這女孩子為了擁有一本聖經百折不撓之精神,點燃了星星火花,促使一群英國的基督徒協力創辦英國海外聖經公會,簡稱英國聖經公會。該會自1804年在倫敦成立後,百餘年來,除出版與銷售聖經外,並已將聖經譯成數百種語言,工作佈滿全球。

 瑪麗·瓊斯那本破爛的聖經,至今仍被收藏在該會之紀念館供人參觀。讀完這段故事,願瑪麗·瓊斯對聖經的渴慕之火重燃你我之心。

【默想】
 今天經文提到「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在《詩篇》一百十九篇,詩人表達對神話語的喜愛、愛慕。詩人形容自己對主話語如此的熱愛和渴慕,而終日不住的思想。以至於他得著智慧、通達、正直。親愛的,你有多愛慕主的話?是否願否花更多時間,來思想祂的話呢?

【金句】
 讓我們相信神的話實在是充滿了點活的力量,能使我們剛強,快樂地盼望並接受從神那裡來的恩典。最要緊的,神的話能帶領我們與那活的神每天都有蒙福的相交。 ── 慕安得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