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8 靈修小品|事奉帶進喜樂

〔靈修小品〕

「殷勤不可懶惰。要靈裡火熱,常常服事主。」(羅十二11原文)

 某次一位弟兄請求牧師把他名字從教會除掉,因為他覺得作基督徒沒有意思。

 牧師問他,「你每天禱告嗎?」他答,「不會。」牧師再問他「你每天讀經嗎?」他答,「沒有時間。」牧師又問他,你有為主作見證嗎?」他答,「不懂。」

 牧師已經清楚他屬靈的毛病,就說:可以答應你的請求,但在除名之先,你須替我做一件事。

 今天下午二時,我約一位生病的弟兄,因另有約會不克前往,請你今天代勞。

 這位弟兄因要急於脫離教會,也勉強答應下來。牧師為他找好了探望病人的經節,教導他禱告的話。他回家後,因係初次做這種工作,操練了一個上午,懇切禱告,求主同在。

 下午依時前往,病人家屬開門見來人手持聖經,道貌岸然,歡呼牧師來了。這位弟兄直接被引到病人床前,心裡雖然緊張,但也只好照牧師教導而讀經、禱告。因神施恩憐憫,病人立見好轉,舉家一致感謝、讚美,歡樂異常。他帶著非常興奮的心情回到牧師辦公室,不再要求除名了,因他經歷了一次事奉的喜樂。

【默想】
 有人將今天經文生動地譯成:「決不可讓熱誠減退,要保持靈裡的火熱,常常服事主。」這節節神呼召我們每個作祂兒女的人,事奉該有「靈裡火熱」的情形。奧古斯丁(Augustine)說過這樣的話,作為他生活的守則:「對於我自己,我顯出一顆鐵硬的心;對於他人,我顯出一顆愛人的心;對於神,我顯出一顆火熱的心。」因此,當神的愛火在我們裡面一經點燃,叫我們有「火熱」(希臘原文 zeo,意沸騰、煮)的靈,使我們事奉滿有熱力。

【金句】
 「靈裡火熱」乃是一件長久的事,惟有如此,纔能「常常服事主」。我們應當避免一切屬肉體的熱心,應當讓聖靈這樣的充滿了我們的靈,以致祂能保守我們的靈火熱,不至當情感冷落時,靈也隨之而冷落,以致在主的工作上,也像有「拉不動」的情形。 ── 倪柝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