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6 靈修小品|學習向自己說「不」!

〔靈修小品〕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十六24)

 內地會的創辦人戴德生,一生為主作工極為蒙福。他自幼秉承父訓,獲益于他父親最重要的一句話:「你要學習向自己說『不』。」這句話使他一生受用不盡。

 人總是喜歡向別人說「不」,你不可這樣,你不可那樣;你這麼作不行,你那麼做不好。但是我們應當向自己說「不」。因為主耶告訴我們,祂的門徒要有這些特性 ── 捨下自己、背起十字架、跟從祂。除此這些特性,主的工作才有路,主的工人才能成為別人的祝福。

【默想】
 今天經文告訴我們,人要跟主,就當捨己。這裡的「要」字就是選擇,即「下定決心」的意思;「捨己」就是「否認己」,包括己的意思,己的智慧,己的能力,己的虛榮,己的貪圖,……等等。因此,我們要下定決心,面對這些「己的」,都要說「不」。親愛的,你是否也每天學習向自己說「不」,而讓神完全管理自己,叫自己不再掌權。

【金句】
 今天我們活在講求「人權」的時代,工人要求工人的權利,女人要求女人的權利,甚至同性戀者也要求他們的權利。但是整個福音的中心乃是告訴我們,必須捨己,必須放棄自己所有的權利。人如果抓住自己的權利,裡面神的生命就不能長大,也就不能有真實在聖靈裡的生活。 ──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