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7 靈修小品|認識神的三件事

〔靈修小品〕

「我也將萬事當做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腓三8)

 有一個少年人,從小就認識神。他認識神有三件事:

  1. 一、他認識神是有耳朵的,會垂聽人的禱告;
  2. 二、他認識神有口會說話,聖經就是神所說的話;
  3. 三、他認識神有手會作事,因為神怎樣說,就怎樣行出來,完全照著應許而行。

 那時這位少年人手中只有十英鎊,他把它存在銀行裡,作為開展神事工之用。因他認識神,信靠神,所以他那十鎊後來成為五千萬英鎊,這些錢全都用在中國內地佈道事工上。

 這位少年人,就是戴德生先生。「……因信心所做的工夫……」(帖前一3),要為神做工,必須要有信心,像戴德生那樣認識神,信靠神,工作才能開展。

【默想】
 今天經文提到保羅因為認識主基督耶穌是至寶,而能看透萬事是有損的,自然就會丟棄萬事,包括家世、國籍、文化、地位、教育、宗教、個人成就……等。

 親愛的,如果將宇宙萬有加在一起,而另一方是耶穌基督,你要揀選什麼呢?每一個認識主的人都要揀選基督,何況地上的萬事,不但至暫至輕,虛空無益,就是把它最美最可愛的優點加在一起,也無法與基督比較,祂是萬有之主。

【金句】
 人生命的價值,在於認識基督,顯揚基督。 ──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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