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約瑟(Joseph) ── 有神同在的人

〔聖經人物〕

【今日鑰句】

「約瑟住在他主人埃及人的家中;耶和華與他同在,他就百事順利。」(創三十九2)

「這事以後,約瑟主人的妻以目送情給約瑟,說:『你與我同寢罷。』約瑟不從,對他主人的妻說:『看哪,一切家務,我主人都不知道,他把所有的都交在我手裡。在這家裡沒有比我大的,並且他沒有留下一樣不交給我,只留下了你,因為你是他的妻子,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後來她天天和約瑟說,約瑟卻不聽從她,不與她同寢,也不和她在一處。」(創三十七7~10)

「但耶和華與約瑟同在,向他施恩,使他在司獄的眼前蒙恩。」(創三十九21)

【今日人物】

《創世記》三十九章記載約瑟在護衛長波提乏的家中作奴僕,由於耶和華的同在,他就百事順利,且獲得主人的完全信賴,被派管理一切家務。波提乏的妻子色誘約瑟,天天勾引他,但遭約瑟斷然拒絕,因他不能辜負主人對他的託付和得罪神。有一天,波提乏的妻子拉住約瑟的衣裳,想與他同寢,但約瑟丟下衣服跑出去了。於是,她就以約瑟的外衣作為證據,說約瑟企圖調戲她,波提乏聽信了妻子的話後,非常生氣,就把約瑟下在監牢裡。但神向約瑟施恩,使他獲得監獄長的信任,將一切事情交給他管理。我們明顯地看見神的手在約瑟的生命中作工;因有神的同在,使他在試探面前,表現出得勝和完美的基督徒人生。此外,約瑟的遭遇和經歷,乃是預表主耶穌:

  1. 1.  甘心為奴僕(路二十二27)
  2. 2.  與神同在(約十六32)
  3. 3.  討主人喜悅(約八29)
  4. 4.  因拒絕罪惡而受苦害(來二18)

這裡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約瑟無論在怎樣的環境中,都能夠得勝:

  1. 1.  「耶和華與約瑟同在」 ── 《創世記》三十九章有五次提到神與約瑟「同在」 (創三十九2,3,5,21,23)。在約瑟的生命中,處處都使我們看見神的「同在」。約瑟在埃及主人波提乏的家中,因神與他「同在」百事順利;波提乏也看見他是一個有神「同在」的人,就派他管理家務;並且神因與約瑟「同在」的緣故,也使波提乏得到祝福。然而,約瑟勝過波提乏妻子的引誘,反倒帶來牢獄之災。但他並沒有因此受打擊而沮喪、頹廢,因為他有神的「同在」。約瑟在獄中,神也在獄中;再沒有一件事比有神的「同在」,更能證明約瑟是含冤下獄的。約瑟有神的「同在」,即是在逆境之中,任何事都能成為了他的祝福。可見,神的「同在」是約瑟在任何處境中得勝的秘訣。
  2. 2.  約瑟勝過情慾的誘惑 ── 波提乏妻子首先以目傳情,其後要求同寢。但約瑟拒絕她的原因:
    1. (1) 責任感,因波提乏把所有的都交在他手裡,而不願辜負主人的信託。
    2. (2) 認識自己的尊嚴,因在這家裡沒有比他大。
    3. (3) 分辨該與不該的界限,因她是波提乏的妻子。
    4. (4) 不能作這件大惡事。
    5. (5) 不肯得罪神。

    波提乏妻子卻天天死纏,最後用強要拉約瑟就範。然而,約瑟則用三「不」的逃避方式:

    1. (1) 不聽從她,拒絕她的要求
    2. (2) 不與她同寢,勝過她的色誘
    3. (3) 不和她在一處,盡量避開她

    可見,我們對魔鬼需要抵擋,對情慾需要逃避(提後二22),因逃避總比墮落好。

  3. 3.  約瑟隨遇而安 ── 約瑟雖然逃避主人之妻的誘惑,但反遭其陷害。然而,聖經沒有記載約瑟曾經作任何的反駁。約瑟被下在監裡,也沒有任何苦毒或不滿,反而緘默地接受神為他安排的一切苦難。由於神與約瑟「同在」,他下了監反而帶來轉機;並且約瑟在獄中有美好的生活見證,使他在監獄長的眼前蒙恩。此外,神使用了約瑟坐監一事,來裝備、磨練他,使他具備以後成為宰相的能力,好成就祂的旨意。根據詩篇一百零五篇18節所描述,約瑟在牢獄中被「人用腳鐐傷他的腳;他被鐵鍊捆拘」。可見,他的環境誠然是惡劣、灰暗的,但「耶和華與約瑟同在」!因神的「同在」,約瑟不管身處何種環境,都能隨遇而安。

【今日金句】

「生命的際遇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如何面對。然而,神的『同在』乃是我們蒙福的關鍵。因我們不但在順境中能經歷神的『同在』,就是在逆境中仍能經歷神的『同在』。環境可以改變,但是神的『同在』不改變。所以有神的『同在』,任何事都可成為我們的益處。」 ── 佚名

【今日默想】

聖經一再提到神與約瑟「同在」的事實。這使我們明瞭約瑟的一生,以及解釋了神向他施恩的因由。今日,凡與我們接觸的人,是否都從我們所行的事上,看見神與我們「同在」呢?

【今日禱告】

主啊!無論在任何環境,讓我們學習仰望你的幫助,倚靠你的「同在」;使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有剛強得勝的見證,處處顯出你的「同在」,而把祝福帶給人。阿們!

上一則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