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0 靈修小品|最後的果子

〔靈修小品〕

「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提後四2)

 1912年,「泰坦尼克」Titanic (鐵達尼)號遊船在大西洋觸礁即將沉沒,船上有一位傳道人名叫赫伯約翰(John Harper),他應芝加哥慕迪教堂之聘去當牧師。當船漸沉之時,他仍站在船上,倚著欄杆與人談論福音。他將上救生船的機會讓給給婦女,幼兒及未信耶穌的人,末了他將救生圈也讓給別人。

 一位蘇格蘭人回憶,當他抓住一根木頭在水中漂流時,恰遇赫伯也抓住一個破物漂到他身旁。

 赫伯問道:「朋友,你信耶穌了嗎?」

 蘇格蘭人說:「我尚未信。」說畢赫伯就被水沖走,很奇妙,不多久,他又被浪沖回,再重複先前的問話,以後就再沒有見到赫伯了。

 蘇格蘭人說:「我就是赫伯約翰的最後一個果子。」

【默想】
 「得時」指好的時機;「不得時」指不好的時機。所以我們為主傳福音作見證,應利用每一個機會,而不可受任何形勢下,或者在任何環境中的影響,否則就永不得時了。慕安得烈說的好,「我們應當不斷地、火熱地禱告,求神把愛靈魂的熱火點燃在我們裡面,又求神加添我們愛靈魂的心,使我們能不斷且熱切地為基督得人。」

【金句】
 一個不信主的人,最大的罪是不信;一個信主的人,最大的罪是不傳。所以我們不論「得時不得時」,務要傳道。 ── 寇世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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