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0 羅得(Lot) ── 一個失敗的義人
〔聖經人物〕
【今日鑰句】
「羅得舉目看見約但河的全平原,……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於是羅得選擇約但河的全平原……;羅得住在平原的城邑,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創十三10~12)
「又把亞伯蘭的姪兒羅得,和羅得的財物擄掠去了;當時羅得正住在所多瑪。」(創十四12)
「但羅得遲延不走。二人因為耶和華憐恤羅得,就拉著他的手和他妻子的手,並他兩個女兒的手,把他們領出來,安置在城外。」(創十九16)
「只搭救了那常為惡人淫行憂傷的義人羅得;因為那義人住在他們中間,看見聽見他們不法的事,他的義心就天天傷痛。」(彼後二6~8)
【今日人物】
羅得是亞伯拉罕的侄子,他的事蹟記載在《創世記》十一~十四,十九章;新約聖經也四次(路十七28~29,32,彼後二7)提及羅得和他的一家。聖經既肯定羅得是一個義人,又毫不避諱提到他的失敗。選擇離開了亞伯拉罕,與神疏離,而居住在「所多瑪」。他明知所多瑪是罪大惡極之地,卻天天坐在城門口,說出他是作官的,是有名望的人士。可見羅得他愛戀世俗,被所多瑪的生活方式完全潛移默化,以致失去了屬靈的見證,不單不能影響別人,也連累了全家人。此外,羅得只顧眼前,為過著舒適的生活,選擇由「帳棚」遷居到所多瑪的「房屋」,後來淪落到與兩個女兒住在「洞裡」,終陷自己於受虧損的局面。從屬靈的角度來看,羅得代表那些雖然得救,卻只顧眼前、愛戀世俗、一心二意,與世人無分別的基督徒。以人的標準,羅得幾乎是一無是處,但神仍「憐恤」他,「搭救」了他。
這裡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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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羅得的選擇 ── 羅得為牧人相爭之事而與亞伯拉罕分離。亞伯拉罕讓羅得選擇他所喜歡居留的地方。羅得貪愛世界,於是選擇了「像埃及地」的約旦河平原,而且漸漸挪移帳篷,直到住在所多瑪。「所多瑪」的原文字意是「焚燒」或「鎖鏈」,預表罪惡的世界。當時所多瑪人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之後,住在所多瑪的羅得被擄,亞伯拉罕聞訊率家丁追擊,救回了羅得。但他未因這次所受的管教,而離開所多瑪。由此可見,羅得的眼光錯了、存心錯了,因而選擇走上了失敗的道路。
2. 羅得的結局 ── 從《創世記》第十九章我們看見羅得的遭遇可作我們的鑒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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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他的兩個女婿,不尊敬他,都以為他的話是戲言,也不相信他的話,而被天火燒死。
(2) 他的妻子雖被拯救出來,仍然不聽天使的話,最終因回頭觀看,而變成了一根鹽柱。
(3) 他的兩個女兒學了所多瑪的惡習,與父親亂倫,作出可恥的行為。
(4) 父女亂倫後生出摩押與亞捫人的始祖,後成為以色列人的世仇,並不可入耶和華的會(申二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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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羅得選擇居住所多瑪,卻為他日後付上可怕的代價。當面對選擇時,我們是否照著神的指示,選擇與神同行,遵行神的旨意呢?
2. 羅得捨不得放棄在所多瑪所享有的財富、地位和安適的生活。但耶和華「憐恤」羅得,天使拉著他和他妻子的手,並他兩個女兒的手,把他們領出危險之地。當我們須作出抉擇取捨時,是否順服神的引領,讓神親手把我們從困境中拯救出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