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3 處理謀殺、娶女戰俘、長子繼承和悖逆之子的條例
〔精讀舊約〕

【每日鑰句】
「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就可以從你們中間除掉流無辜血的罪。」(申二一9)
「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之地。因為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申二一23)
【每日鑰字】
《申命記》二十一章記載五件事,就是:
- 1. 無頭凶案的條例
- 2. 娶被俘女子的條例
- 3. 長子繼承權條例
- 4. 對待逆子的條例
- 5. 掛在木頭罪犯的條例
第二十一章至二十五章所論及的各項條例頗為瑣碎,但其共通主題是責任和權利。
- 1. 「看為正的事」 ── 「正」希伯來文 יָשָׁר,這個字音譯是 yashar;其字意為「正直的」,「公正的」,「適當的」。從本章開始所吩咐的律法,卻都是一些瑣碎小事。因此,本章包括了許多「若」的問題(1,11,14,15,18,22節)。因為神要百姓在日常的生活中,實際地操練敬畏神、謹慎保守自己的心靈。今天,我們也應當從日常生活中的小事開始操練自己的敬虔,「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藉著生活中的操練來建立自己、活出神的性情。今日鑰節提到其中涵蓋了若有人被殺而棄屍荒野的條例。在這裡,人雖沒有辦法作什麼,但神要求他們所作的乃是行祂眼中看為正的事。這指出,我們不可漠視周圍所發生的事情,尤其在教會生活對罪惡的發生,要公開地指責(林前五3),並且以共同承擔的態度,積極去清理罪惡所造成的污染(林前五13)。
- 2. 「被掛的人」 ── 「掛」希伯來文 תָָּלָה,這個字音譯是 talah;其字意為「懸掛」。今日鑰節提到死刑犯「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要被掛在木頭上,但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這段明確地是指主耶穌被掛在木頭上,是為罪人成為咒詛(加三13)。雖然祂本身是無罪的,但卻被掛在木頭上。祂承擔了我們應受的咒詛。祂的屍首不許留在十字架上過夜(約十九31)。
【每日一問】
本章記載的條例,其屬靈的意義是什麼?
- 1. 對謀殺案無法查出殺害者的處理條例 ── 摩西提到人若在荒野被殺,卻不知道是誰殺的,最靠近棄屍現場之城的百姓便須負擔責任。該城的長老連同審判官,要牽一隻母牛犢到山谷,在溪水旁打折它的頸項;並且要洗手和禱告(原文作回答),因對謀殺之事毫不知情,求神赦免百姓的罪。此外,即使這命案不能被查明,他們仍有責任,必須清理命案所造成的污染。今日教會所當重視的,不僅要彼此相愛,也要處理任何罪惡的事,以免擴散並污染其他的肢體(林前五6)。
- 2. 對女戰俘的條例 ── 摩西論及以色列人容許去娶擄來的女子。這條例說出這些女人可以藉聯合成為神的子民。但她們必須除去外邦人的習性,就是經過剃頭髮,修指甲,哀哭父母一個整月的潔淨。
- 3. 長子繼承權的條例 ── 摩西禁止父親無故廢掉長子繼承嗣業的權利,或憑私意將這份權利給予他寵愛的妻子所生的兒子。神特別為長子應有的權利作保,不容因個人的喜惡而廢長立幼。這條例其焦點不在法律的訂立,而在警告人小心自己的私意。
- 4. 對悖逆兒子的處理條例 ── 摩西提及若人有頑梗悖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就要被帶到長老面前查問並判定有罪,就石頭將他打死。這條例其要點點乃是在家庭中,不可姑息不孝與悖逆之罪,更不可容它繼續。
- 5. 對人犯死罪被治死的條例 ── 摩西講到公開處死罪犯,藉此為要警戒眾人,但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
本章值得我們深思的,就是看重神的標準和維護他人的權益。這些條例,不只維持神百姓的紀律,同時表現出對人權益的尊重。神重視個人、家庭、教會、社會的權利和義務,這給我們什麼提醒呢?
【每日金句】
「神的榮耀和祂的純潔必須維持。」 ── 麥敬道
【每日默想】
本章論到近城承擔命案的責任;戰俘的權利;長子所享有之權利;對待逆子和囚犯的處理方法。地上的標準是按人情與環境而定的,但神卻本於祂的主權而訂立標準。故神的條例本於公義、公正、公平為準則。我們是否看重神的標準和維護他人的權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