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敬拜的條例
〔精讀舊約〕
【每日鑰句】
「在那裡,耶和華─你們神的面前,你們和你們的家屬都可以吃,並且因你手所辦的一切事蒙耶和華 ── 你的神賜福,就都歡樂。」(申十二7)
「那時要將我所吩咐你們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舉祭,並向耶和華許願獻的一切美祭,都奉到耶和華你們神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居所。」(申十二11)
【每日鑰字】
《申命記》第十二章記載三件事,就是:
本章記載的條例,其屬靈的意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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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敬拜的條例
2. 獻祭食肉的條例
3. 再次警告不可拜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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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就都歡樂」 ── 「歡樂」希伯來文 שָׂמַח,這個字音譯是 samach;其字意為「愉快」,「極高興」。本章有3次提到以色列人要在神面前「歡樂」(7,12,18節)。他們在神面前歡樂的原因,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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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蒙神賜福
(2) 全家人一同參加敬拜
(3) 在神所選擇的地方享用祭物
本章記載的條例,其屬靈的意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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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敬拜神的條例 ── 摩西強調敬拜是以色列民生活中首要之事,故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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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要滅盡迦南地中的偶像
(2) 不可學外邦人的樣式來事奉神
(3) 要到神所指定之地的居所拜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