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5 信心的定義
〔下午茶〕
【每日一句】
「信就是對所望之事的實底(實體化),未見的確證。」(來十一1達秘譯本)
【每日一詞】
今日鑰節指出信心的定義,又告訴我們「信心」所產生的作用。全句意即雖未得著,卻因信如同得著;信心是對所盼望的事有把握、有必然成就的確念。在這裡,「信」與「盼望」及「未見之事」有關,「信」亦與「實底」及「確證」相連;同時,「信」的來源乃是建立在神的話之上。這裡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下面兩個鑰字:
何等榮耀照亮我路程;
當我肯聽命令,祂就充滿我心,
信而順服者主肯同行。
〈副歌〉
信而順從!因為除此以外,
不能得主喜愛,惟有信而順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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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實底」 ── 此字原文(hypostasis)與一3的本質,三15的確信和林後十一17的自信(知道有穩定的根基)同字。此外,此字也可譯為證實、實際、素質(意指事物裡面的實質,與外表相對)、根基、或支持的根據。此字原用來證實所有權的檔(如地契)或材料(如抵押品 ── 質),轉用來形容將所盼望的事加以實化。此字的質字是作動詞用,即將未見之本質的實際質實出來。意即有一種本能,能把一件東西顯為實在。比方,眼睛把顏色顯為實在,耳朵把聲音顯為實在。所有神的事實,都是實實在在的,但是,只有信心,才能把神的事實證明出來。因為信心乃是看見了屬靈的事實,將那屬靈的事實「實體化」。
2. 「確證」 ── 此字原文(elenchos)也可譯為證明,顯露出來,證據,證實,或信念。此字原用來指提出法律控告的證據,基本上這個字的意思是「證明、驗明」。信乃是看見一件在神裡面的事實,並且有能力將它顯為實在;所有在神裡面的事實都是實實在在的,但惟有信心才能將那件事實證明出來。所以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林後四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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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心的榜樣
2. 「信心」的價值和大能
3. 因信得應許的條件
何等榮耀照亮我路程;
當我肯聽命令,祂就充滿我心,
信而順服者主肯同行。
〈副歌〉
信而順從!因為除此以外,
不能得主喜愛,惟有信而順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