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8 披戴主耶穌基督

〔下午茶〕

【每日一句】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羅十三14)

【每日一詞】披戴主耶穌基督

「披戴」在希臘原文是 eudusometha,意是「穿上」,「穿起來」。基督徒生活的總論,就是「披戴主耶穌基督」,亦即憑基督而活(加二20),活出基督(腓一21)。

「披戴主耶穌基督」的定義,乃是將基督一切的美德穿戴起來(西三10~12,弗四24)。《加拉太書》說「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三27)。那是說到我們受浸的時候,基督的所是、公義及聖潔好像衣服穿在我們的身上。這是說出我們在基督裡的客觀地位。但《羅馬書》這裡所說的披戴卻是指著我們的生活。那就是說,我們不憑著自己天然老舊的生命而活,憑基督而活(加二20),總叫基督在我們身上照常顯大(腓一20)。披戴基督,一面在加拉太書說出我們在基督裡的客觀地位,我們以祂為義袍,以祂為遮護;另一面在《羅馬書》也說出我們活出基督的實際光景,我們以祂為彰顯,以祂為誇耀。我們如何「披戴主耶穌基督」呢?簡單的說就是活在救恩的實際裡,把主活出來。我們已經與基督同死,現在與基督同活。因此,我們在基督裡的生活,不是憑著自己天然老舊的生命而活,乃憑基督而活(加二20)。因為我們已經與基督同死,現在與基督同活。當我們活出基督的實際,光景,以祂為彰顯,以祂為誇耀。因此,讓人在我們身上看見基督!

【奧古斯丁的見證】

《羅馬書》第十三章13、14兩節的話,曾在奧古斯丁心中燃起神聖之愛的烈焰。奧古斯丁出生於北非的阿爾及利亞,十五歲開始就過放縱情慾的生活,不到十七歲已與女人同居。二十歲開始教書,西元三八六年夏天,三十二歲的奧古斯丁已經作修辭學教授兩年。有一天他坐在朋友亞立普的花園中,自慚雖是個知識份子,反為情欲所勞役,內心的矛盾痛苦萬分。在悲痛自責之餘,伏在樹下痛哭,忽然仿佛聽到隔壁一個孩子哼唱著:「拿起來讀,拿起來讀。」奧古斯丁就隨手拿起保羅書信,視線落到這樣幾節:「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羅十三13~14)。在自傳《懺悔錄》中說:「我沒有讀下去,也沒有必要再讀下去,,剛看完這句話,一道明亮的光充滿了我的心,一切黑暗疑雲剎時消失了。」自此以後,奧古斯丁心裡有了平安,他感覺有從神而來的能力勝過罪惡,內心起了極大的變化。

【每日一歌】哦,我要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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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我要像你!可愛的救主!
這是我所求,是我所慕;
我歡喜丟棄一切的富足,
盼望能和你形像合符。
(副)
哦,我要像你!哦,我要像你!
可愛的救主,像你模樣;
像你的甘甜,像你的貞堅,
在我的衷心刻你形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