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9 為主作見證

〔下午茶〕

【每日一句】
「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

【每日一詞】 見證

「見證」希臘原文 martus 意為「見證人」、「殉道者」。在希臘原文「見證人 witness)」和「殉道者 martyr)」同字,故為主作見證,須有為主殉道的心志。「見證」是《使徒行傳》的鑰字,也是貫穿整本書的一個重要主題。《使徒行傳》第一章8節啟示了「見證」的能力是和聖靈的降臨聯繫在一起,「見證」的中心乃是復活的主,而「見證」的發展是從近至遠和其影響力必漸廣大 ── 從耶路撒冷開始(二章),傳至猶太和撒瑪利亞各處(八至九章),然後遍全地(十至二十八章)。

此外,這裡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為主作見證的要訣:

  1. 1.  見證的能力 ── 「聖靈」。我們為主作見證的能力,乃是聖靈。透過聖靈的能力,我們就必得著能力和膽量為祂作剛強的見證。哦!為主作見證,聖靈的能力是絕對不可缺的!
  2. 2.  見證的器皿 ── 「你們」(門徒,見證人)。我們在地上的使命,就是為主「作見證」,或者說,作主的「見證人」。哦!這使命是我們每一個基督徒榮耀的「天職」!
  3. 3.  見證的方式 ── 「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我們為主作見證的原則,乃是從近到遠,從中心往外開展。哦!我們當先向身旁的家人、親戚、鄰居、同事、同學等見證主!
  4. 4.  見證的範圍 ── 「直到地極」(全世界)。哦!無論主把我們帶到哪裡,總要作主的見證人!
  5. 5.  見證的中心 ── 「我」(復活的主)。哦!我們生活的秘訣,乃是與復活的主同在、同行、同工!

親愛的,今日主也要我們成為祂的「見證人」,乃是「見證」祂的所是和祂所成就的救贖。我們每一個基督徒榮耀的「天職」,就是「作主的見證人」。因此讓我們也忠於這個託付,靠著聖靈的能力,傳福音從至近的親朋好友開始,漸漸及於周圍的人。

【生活的見證】

作見證和一般的講道不一樣,真正的見證不在乎言語,卻在乎生活。所以 我們不一定都會講道,但都能在生活中為主 作見證。斯坦萊(Henry Stanley 1841-1904英國的非洲探險家)在中非洲找到了李文斯頓(David Livingstone),與他相處了一段時間後說,「如果我與他再相處更久,我會不得不作起基督徒來;但是他從沒有給我談起過這事」。人的生活的見證是不可抗拒的。

【每日一歌】復興你工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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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你工作,主!向你聖徒顯現;
求你用權發命監督,讓你兒女檢點。
(副)
復興你工作,主!我們現今等候;
但願正當我們們俯伏,你就顯現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