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人物】0330 兇惡的園戶

「你們再聽一個比喻:有個家主,栽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圈上籬笆,裡面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樓,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了。收果子的時候近了,就打發僕人,到園戶那裡去收果子。」(太二一33~34)

《馬太福音》二十一章記載反對主耶穌的人,盡力要從祂的話中拿住把柄,所以不斷地以問題來資問祂。當主進到殿裡施教之時,祭司長和長老們質問主仗著什麼權柄教訓人並潔淨聖殿。主不正面回答他們這一個詭詐的問題,因為知道他們是不懷好意;主反而問他們約翰的浸是從何而來?這些宗教領袖不敢回答,因此主用智慧塞住了他們的口。緊接著主就說了兩個比喻。第一是兩個兒子的比喻,在兩個兒子的比喻中,主耶穌以大兒子口說不聽命後來卻遵行,小兒子口說聽命卻不遵行,來指責祭司長與長老指的不信和悖逆,定罪他們言行不一致的問題。其次,在兇惡園戶的比喻中,主說出家主派僕人們去收果子(租金),結果僕人們被園戶打、淩辱、甚至殺害。家主於是派自己的兒子去收租金,本以為園戶會尊敬他,結果反而被園戶所殺。結果家主來除滅園戶,將葡萄園轉租給別人。藉著這個比喻,祂定罪他們:

  1. 1.  霸佔葡萄園,侵奪神的主權
  2. 2.  逼迫、殘害神的眾僕人
  3. 3.  不尊敬神的兒子,並且暴露他們想殺祂的真正的動機

同時也啟示出祂是猶太匠人所棄的房角石(詩一百十八篇22~23節),而猶太人則因棄絕祂而絆跌且跌碎,並鄭重的宣告「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宗教領袖們瞭解比喻是指著他們,所以想抓拿主耶穌,不過因為怕百姓,就暫時離開。因此,在兩個兒子的比喻中,主定罪了猶太教首領和百姓的頂撞,卻不肯悔改的態度;其次,在這個葡萄園的園戶殺了園主的兒子的比喻中,祂定罪了他們的動機。

【兇惡園戶的比喻】

「園主來的時候,要怎樣處治這些園戶呢?」(太二一40)

「所以我告訴你們,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太二一43)

因著猶太教領袖棄絕主耶穌,我們看見一個十分重要的轉變,天國的實際便轉賜給教會,所留給猶太教的,只不過是天國的外表空殼罷了。這個比喻中的每個細節都有清楚的含意。比喻裡的含意:

  1. 1.  「葡萄園」代表神的選民(賽五7)
  2. 2.  「家主」代表栽培以色列的神
  3. 3.  「園戶」就是猶太人的宗教領袖
  4. 4.  「僕人」就是神所差遣的眾先知
  5. 5.  「園主的兒子」就是主自己
  6. 6.  其他園戶 ── 就是主的教會

園戶把園主的兒子「推出葡萄園外」殺掉,指出耶穌是在耶路撒冷城外被殺的。主耶穌還引用了《詩篇》一百十八篇22節的話,暗示比喻中的預言,將要在祂自己身上應驗了。因祂乃是「這石頭」。對於猶太教領袖,主被他們棄絕,成了匠人所棄的石頭;而對於不信的猶太人,祂乃是絆跌人的石頭(賽八14~15,羅九32~33,林前一23,彼前二8)。對於教會,主雖被猶太人厭棄,卻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42節下;詩一一八22,徒四11),就是用以建造教會(房)最基本、最重要、連絡全體的房角石(賽二八16,弗二20~21,彼前二4~7)。當主再來的時候,對於不信祂的,主乃是審判人的石頭,人要被祂這塊石頭所毀滅(44節上);對於列國政權主乃是砸人的石頭(但二34~35,44~45),「這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因此,神懲處這班兇惡的園戶,局部應驗於主後七十年,羅馬太子提多率兵摧毀耶路撒冷城;而全面的應驗,則要等到將來大災難時期(啟十一2)。

此外,主耶穌嚴肅而鄭重地宣告「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表明神要從不結果子的猶太人手中,奪回選民的地位,賜予那願意悔改歸向主耶穌的外邦人,他們就是教會。因為猶太人愚昧地敵擋主,外邦人就被主選上作為教會建造的主要材料。然而主的心是何等的傷痛。在《路加福音》十九章的記載中,我們看見主在這段時候為耶路撒冷哀哭。今天我們的生活,有沒有落在昔日猶太人的可憐景況中?願我們與主一同經營神所託付產業,並按時交果子,不讓主再傷心。

【默想】

  1. 1.  兇惡園戶的比喻指出人肯不肯交果子的問題。我們是否是忠誠可靠的園戶,而按時交果子嗎?
  2. 2.  「那能結果子的百姓」是指願意悔改歸向主耶穌的外邦人,他們是神新的百姓,就是教會。神現今已把祂屬靈的產業轉交給教會,故我們千萬不可重蹈覆轍:聽命卻不遵行神的旨意,侵奪神的主權、逼迫神的僕人。凡不尊重主權柄的人,必失去神的託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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