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羅十三)

【讀經】羅十三

【主題】活出基督

【提要】

 第十三章的焦點乃是 ── 基督徒蒙恩後,要順服掌權者如同順服神;並且我們要活出愛,而成全律法;以及我們當儆醒、端正、披戴基督,因基督回來的日子越加接近。本章可分成三段:

  1. 1.  對在上有權柄(1~7節) ── 這段教導順服權柄的生活。對在上有權柄的要順服、恭敬、懼怕。讓我們認識神的主權,作個奉公守法的好國民!
  2. 2.  對眾人(8~10節) ── 這段指出愛人如己的生活。對人要凡事都不可虧欠,以愛待人。讓我們彼此相愛,作個還愛人如己的人!
  3. 3.  對自己(11~14節) ── 這段指出主來的日子已近了。讓我們預備主再來,對自己要儆醒,作個光明之子,並讓基督從我們身上活出,而披戴主耶穌基督!

【鑰節】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羅十三14)

【鑰點】

 本章我們特別看見,

  1. 1.  基督徒順服的生活,乃是對在上的權柄要順服、恭敬、懼怕(1~7節)。
  2. 2.  基督徒愛人的生活,乃是對人要凡事不可虧欠,以愛待人,因愛就完全了律法(8~10節)。
  3. 3.  基督徒儆醒的生活,乃是預備主再來,因黑夜已深,白晝將近(11節)。
  4. 4.  基督徒光明的生活,乃是披戴主耶穌基督,勝過自己的私慾(12~14節)。

 今日鑰節提到「披戴主耶穌基督」「披戴」在希臘原文是 eudusometha,意是「穿上」,「穿起來」。「披戴主耶穌基督」的定義,乃是將基督一切的美德穿戴起來(西三10~12,弗四24)。《加拉太書》說「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三27)。那是說到我們受浸的時候,基督的所是、公義及聖潔好像衣服穿在我們的身上。這是說出我們在基督裡的客觀地位。但《羅馬書》這裡所說的披戴卻是指著我們的生活。那就是說,我們不憑著自己天然老舊的生命而活,憑基督而活(加二20),總叫基督在我們身上照常顯大(腓一20)。披戴基督,一面在《加拉太書》說出我們在基督裡的客觀地位,我們以祂為義袍,以祂為遮護;另一面在《羅馬書》也說出我們活出基督的實際光景,我們以祂為彰顯,以祂為誇耀。我們如何「披戴主耶穌基督」呢﹖簡單的說就是活在救恩的實際裡,把主活出來。因為我們已經與基督同死,現在與基督同活,生活必定脫去暗昧的行為,行事為人光明磊落,因而讓人在我們身上看見基督!

 親愛的,主來的日子已近了。我們怎樣等候主來?我們必須 ──

  1. 1.  趁早喚醒自己的心靈,而不浪費時間、不消磨生命
  2. 2.  提昇自己的品格,而脫去暗昧的行為
  3. 3.  作光明之子,而帶上光明的兵器
  4. 4.  並讓基督從我們身上活出,而「披戴主耶穌基督」

 「『要披戴主耶穌基督』,換句話說,我們應承襲衪的整個生活模式,像衪一樣地過活,接受衪作我們的指導和典範。」 ── 馬唐納

【默想】
 基督徒生活的總論,就是「披戴主耶穌基督」,亦即憑基督而活(加二20),活出基督(腓一21)。親愛的,讓我們披戴主耶穌基督,而讓基督從我們身上活出。

【禱告】
 親愛的主,在這彎曲悖謬和黑暗的世代裡,我們願作光明之子,身上常常披戴基督,讓世人能在我們身上看見你,並歸向你。阿們!

【要積極守法】

 基督徒不但不違法,更要積極守法。有一次,慕迪在芝加哥路上被人攔截下來,問他要哪裡去。這位偉大的佈道家回答︰「去投票選舉。」這人吃了一驚,又勸他說︰「慕迪弟兄,難道你忘記了自己是天國的子民,這世界並非你最後的歸宿嗎?」慕迪笑而回答說︰「是阿,但是,我現在還住在美國,也在美國納稅呢!」我們固然是天國的國民,但因還住在世界,故理當盡國民當盡的本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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