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徒十六19~40)

【讀經】徒十六19~40

【主題】全家得救

【提要】

 第十六章19~40節的焦點乃是 ── 保羅和他的同工在腓立比的福音工作。本段可分為三段:

  1. 1.  保羅趕鬼而下監(19~24節) ── 保羅和西拉挨了多棍、有棍傷、兩腳上了木狗,竟然在地牢中禱告、唱詩、讚美神,不但神垂聽,連不認識神的眾囚犯也受吸引側耳而聽,並且震動黑暗的權勢,打開監牢的門。在艱難的處境中,我們是否也能禱告、唱詩、讚美神?
  2. 2.  禁卒全家得救(25~34節) ── 神讓保羅順利的與呂底亞相遇,傳福音給她和她的家人,而使她的全家得救;但神卻用保羅入獄的經歷來傳福音給獄卒而拯救了他的全家。無論得時不得時,順境或逆境,我們是否都將福音傳開,而結出福音的果子?
  3. 3.  對待腓立比的官長(35~40節) ── 保羅說這話「叫他們自己來領我們出去」的用意,不是要討回公道,而是為了:
    1. (1) 福音不被褻瀆和攔阻
    2. (2) 能讓當地的信徒們日後受到尊重,可免被無理對待
    3. (3) 這也說明保羅受苦乃完全是為福音的緣故,並非是自己犯了罪

    我們是否也知道自己的身分何其尊貴,不容人隨便支使?

【鑰節】
「又領他們出來,說:『二位先生,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他們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30~31)

【鑰點】

 獄卒的簡單問題「我當如何行才能得救」,得到一個完全出乎意料之外的答案 ── 「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這個答案改變他和他的一家。保羅立刻把主的道講給「他和他全家聽」。接下來我們看到禁卒和他的一家發生了美妙的轉變:

  1. 1.  全家「信」(34節) ── 福音的信仰是個人的事,別人不能代替;但是一個人的信心,常會帶動全家人相信。
  2. 2.  全家「受浸」(33節) ── 受浸乃是顯出人確實已悔改歸主。
  3. 3.  全家「得救」(31節) ── 凡相信主耶穌的人,都是得救的人。
  4. 4.  全家「喜樂」(34節) ── 凡嚐過救恩的人,必定會自然而然地「喜樂」。「喜樂」乃是基督徒的記號(腓一25,二17~18,三1,四4)。

本節不是說只要家中的一個人相信,全家人就自動得救;乃是說:

  1. 1.  一個人先得救,其生命和生活真實的改變,自必容易影響全家人歸主。
  2. 2.  先得救者關心自己的家人,憑信心一直為他們禱告,至終全家人也會受感動而歸主。
  3. 3.  神的本意喜歡讓一家、一家的得救(創七1,出十二3~4,書二18~19),聖經和教會歷史都證明,全家得救的機會很大(路十九9,徒十一14,十八8)。

 親愛的,你的家人若是還沒有相信主,千萬不要灰心或甚至失去信心,禱告再禱告,忍耐到底,終必要見到得救的成果(太廿四13)。

【默想】
 從哥尼流的家(徒十48),呂底亞的家(徒十六15)和羅馬禁卒的家(徒十六34),他們全家得救的經歷來看,對我們有什麼體會?我們是否關切全家人都得救歸主嗎?

【禱告】
 親愛的主,幫助我們帶領全家來聽道,一家大小都得救。使我們全家喜樂,永沐主恩。阿們!

【帶領家人歸主】

 有個信主的女子,嫁給一位有為的青年。結婚之後,彼此相愛,小家庭的生活,確是非常快樂美滿。當結婚第五周年紀念日的早晨,她求她丈夫信主耶穌,作基督徒。她的丈夫就說:「你跟我有什麼分別?我又何必信主耶穌?」她聽了這話心如刀紮,跑上樓去,把門關上,跪在主前痛哭認罪,祈禱,悔改。她的丈夫以為說話得罪了她,覺得難過,也就追上樓去,請她原諒。

 她含淚傷心的說:「親愛的!不是我要原諒你,乃是你要原諒我;我作你的妻子於今五年了,不能叫你看出我是基督徒來,我的行為和你毫無分別,我真是萬分慚愧。我靠主的恩典,從今天起作一個好基督徒,叫基督的生命從我身上透露出來。從今天起,你要得著一位更好的妻子!」過了半年,在一個聚會中!他的丈夫站起來見證說:「我信了主,因為我看出信主與不信主的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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