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約八1~30)

【讀經】約八1~30

【主題】不要再犯罪

【提要】

 本章上半段可分為三段:

  1. 1.  被捉拿的婦人(1~11節) ── 人人都被律法定罪,但主饒恕且接納。「不定你的罪」 ── 這是主要給我們赦免的恩典;「從此不要再犯罪」 ── 這是主要拯救我們脫離罪的權勢。
  2. 2.  主是世界的光(12節) ── 人人都處在黑暗中,但主的真光引路。我們跟從祂,就立刻出黑暗而進入奇妙的光明中。
  3. 3.  猶太人與主辯論(13~30節) ── 人人都死在罪惡中,但主乃生命出路。無論需要什麼,信這一位「我是」才能改變我們必死的結局。

【鑰節】
「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八11)

【鑰點】

 從這節聖經,我們看到主的慈愛和恩典,不但赦免了我們從前的罪,並且使我們脫離罪惡的生活:

  1. 1.  「我也不定你的罪」 ── 顯明主耶穌恩待罪人,給人悔改的機會。主所以不定人的罪,乃因祂在十字架上擔當了人的罪。
  2. 2.  「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 表明祂的饒恕並不等於縱容罪。祂並非對罪採取隨便的態度,或與罪妥協,因為神的義,不能不定罪為罪。但祂要人靠著祂生命的能力,脫離罪惡權勢的能力。因為恩典並不是叫人「仍」活在罪中,乃是叫人「不」活在罪中,而使人與祂聯合,並靠著祂生命的能力,能過聖潔的生活。
哦,這是何等的恩言!這是罪人的福音!

【默想】
 「不定你的罪」是主給予你悔改的機會,「不要再犯罪」是主叫你回應祂恩典的供應。

【禱告】
 親愛主,謝謝你的赦免,你的恩典,使我脫離罪惡黑暗,並指引我行走光明的路。阿們!

【我實在是個罪人】

 一日,衛斯理講道完畢出來,一位中年太太上前對他說:「先生,我知道我是一個罪人。」衛斯理說:「不錯!你實在是一個罪人。」那位太太臉色一變,轉身就走。走十步開外,又回頭狠狠瞪了衛斯理一眼。原來她對傳道先生說自己有罪,乃是客氣的話。那知衛斯理為人誠實嚴肅,不知客套,所以惹了那位太太生氣。過了五天,那位太太親到衛斯理家中,問衛斯理說:「先生,前天你在會堂門口,為何當 著眾人面前,說我是罪人呢?」衛斯理說:「你不是先說自己是罪人嗎?」那位太太說:「我自己說我有罪就罷了,卻不能讓別人說。因我實在比我鄰居強過百倍。若我是罪人,他是什麼人呢?」衛斯理說:「世俗有客氣,在神面前那有客氣?」說著他就打開聖經,照著聖經所說的,問她幾十個問題,把她問倒。末了她就含淚對衛斯理說:「這樣,我實在是個大罪人。請先生替我禱告認罪。」衛斯理就和她一同跪下,認罪禱告。那位太太也就歡歡喜喜的走了。

 口頭的認罪沒有用。真從裡頭蒙光照,認識自己是罪人,認罪禱告,才是真的悔改。

5/31舊約默想小品6/2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