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路二三1~25)

【讀經】路二三1~25

【主題】主耶穌的受審

【提要】

 本章上半段可分為三段:

  1. 1.  彼拉多初審(1~7節) ── 已宣判主無罪,卻玩弄手段,而不顧公義。我們是否只在意建立人際關係,卻忽略神的關係呢?
  2. 2.  希律前受辱(8~12節) ── 因主一言不答,卻老羞成怒,而將祂戲弄。我們是否只想「看祂行一件神蹟」,卻不在意祂呢?
  3. 3.  彼拉多再審(13~25節) ── 查不出祂有罪,卻犧牲良知,而妥協了事。我們是否只怕得罪人,卻不怕得罪神呢?

【鑰節】
「彼拉多對祭司長和眾人說:『我查不出這人有什麼罪來。』」(路二三4)

【鑰點】

 本段我們看見主被交在人的手裡,受盡了不平的對待,忍受了一切的戲弄,淩辱,至終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祂失敗了嗎?不!祂每時每刻,都是得勝的。作人子的主耶穌,從孩童開始,就一直順服父神的旨意(路二49)以致於死;在地上祂只作一件事,就是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十九10),完成了神的救贖工作。當祂面對人心的變幻 ── 從歡迎祂到「除掉」祂,殘酷的現實 ── 宗教的虛偽和欺騙與政治的黑暗與腐敗,但祂沒有受人反對的影響,也沒有向惡劣的環境低頭。反而在苦難中,顯出了祂向神完全的順服,在順服的試驗中,表明了祂生命的得勝!

 另一面,在舊約所有被獻的羔羊都必須無殘疾,所以獻祭以前要接受祭司或利未人嚴格的「察看」,然後方能獻上為祭。主耶穌既是神的羔羊,是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所以祂需經過這一切的「察看」。但人屢次查不出祂有什麼罪來,證明了祂的全然完美的品格,印證了祂是聖潔沒有瑕疵的主,有絕對的資格代替我們這些不義的人,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彼前三18)。

【默想】
 人畫了一個圈,把祂拒於圈外 ── 異端、叛徒、非我族類。但祂卻得勝了——祂畫了一個圈,把所有的人圈在祂的愛中!

【禱告】
 主啊,我們愛你,因你的鞭傷,我們得了醫治,因你所受的刑罰,我們得了平安。阿們!

 讓我們試著虔誠地進入主耶穌的心意中。祂那時被祂的門徒遺棄,被官長嘲笑,被暴民唾棄、辱罵;突然之間,祂見到一線榮耀的亮光,有一個人承認祂救贖的王權,完全投身依賴祂的慈愛。就在那個時候,祂多少看見祂的靈魂所受的勞苦,祂的心就滿足了。祂打開天國的門迎接這個垂死的犯人時,雖然祂仍在忍受十字架的苦難,但祂已經進入那擺在祂面前的喜樂中了。 ── 摩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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